印章品种

2026-06-19 11:22:11
答:公司印章主要有五种类型: (1)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时需要加盖公章,如工商、税务、银行等对外事务。 (2)财务专用章,用于签发公司票据,支票在签发时需要盖章,通常称为银行印章。 (三)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公司在签订合同时通常需要加盖合同专用章。 (4)法定代表人印章:用于特定用途,公司在签发票据时也应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小型银行印章。 (5)出具P专用章,公司出具P时需加盖。 申请刻章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刻章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根据印章类别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党、组织印章,应持有党、组织证明;新成立的单位还应持有上级党、团组织的批文副本。全国人大和CPPCC的印章必须经本单位认证。 2、国家机关印章,应持有单位证明;新成立的单位还应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3.机构印章应为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和机构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机构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还应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企业印章应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刻制中英文印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报关印章应持有外贸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军人印章,应持军务部门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加盖工会印章的,应持单位证明、《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还应持有上级工会的批准书副本。 6、民间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印章,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新成立的非政府组织还应持有当地民政部门的批准书。 具有国际联系的社会组织如需刻制中英文印章,应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涉外联系证明》和《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新成立的民间组织还应持有当地民政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7.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印章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认证;新设立的单位还应持有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的批文复印件。 8.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业主委员会主任公章印章的格式参照[2003]55号文件关于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印章上应刻有业主委员会任期。 9、学校盖章时,应持有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设立的单位还应持有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书。 10、卫生、医疗机构印章,应持有卫生厅(局)证书、《医疗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还应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11.省级市政府和驻川机构的印章应为商务厅、局出具的《外国驻川机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2、报纸、杂志的印章,应由新闻出版局出具《报纸准印证》或《报纸出版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3.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和银行执照复印件;财务专用章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专用章,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关专用章应当是海关签发的《对外贸易经营登记表》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14、钢印,企业应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1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公章,且企业应持有营业执照副本。 16.项目管理部盖章需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17、宗教团体的印章,应持有《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经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核准的原件及复印件。 18、直属系统单位刻制各级系统印章,应持有本单位证书和系统单位目录,企业应持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1、应持有变更印章的书面申请(注明变更印章的原因);党、团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应当持有单位证明;企业应持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印章使用人领取新印章时,应当将原印章交当地公安机关销毁,公安机关应当出具印章销毁证明。  1、党、团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应持有本单位证明; 2.企业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印章的《情况说明》遗失或被盗或被抢,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3.对于股份制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主要股东还应签署情况说明并提交公司章程副本。 4.在《新闻日报》等主流报纸上发布印章丢失或被盗或被抢的声明。如果印章被盗或被抢,应刻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或警方记录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