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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1:22:1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电子证书的通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量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二级)、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电子证书发放。
二、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见附件1)。
1.注册城乡规划师
2.注册测量师
3.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4.注册建筑师(一、二级)
5.监理工程师
6.造价工程师(一级)
7.建筑师(一级)
8.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9.注册测量师
10.护士资格
11.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
12.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
13.注册计量学家(一级和二级)
14.执业药剂师
15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中、高级)
16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和中级)
17.环境影响评估工程师
18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19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
20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
21.设备主管
22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
23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24.翻译职业资格
三、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使用相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的电子印章。
1.拍卖商
2.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3.资产评估师
4.房地产经纪人的专业资格
5.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6.税务代理
7.银行专业人士的专业资格
四、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下载验证,其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书实施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发放。已签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或损坏,或逾期未领取的,不予补发。
五、实施电子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项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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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
编辑:张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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