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
2024-08-23 22:17:50
华商报“等深线”记者程维海口报道。
2020年6月,海南明日香原股东之子钟不服(化名)向深度论文记者提供了一份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2009年出具的独家司法鉴定书。该鉴定书使用了11年前的法律证据锁定海南省高级中学原副校长张家辉及其丈夫刘元生,并使用了一批伪造的公章。在2007年后的两年多时间里,
截至记者发稿时,这组证据尚未公开。
海南明日香股权对应的高尔夫球场目前价值200亿-300亿元。在这个鉴定的背后,明日香的几个台湾省股东已经举报、举报、维权11年了。
2019年11月,针对张家辉、刘元生案成立的“海南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称海南明日香股权为刘元生“交易所得”。
早在11年前,这份鉴定书就锁定了张家辉和刘元生在海南明日香股权转让中批量使用不一致的公章、私章和签名。然而,由于他们在当地官场、商场和黑社会的影响力,这份鉴定证书已经隐藏了11年。《等深线》记者程伟摄
鉴定书出现了。
钟不服:“当时通过一系列甚至重复、重叠的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以及大量的公证、解释和请求,故意把水搅浑。”“刘元生这样做的目的是让人们无法一下子弄清来龙去脉,更不用说在短时间内找出这场冲突的关键点和关键点在哪里。"
破局之道是进行司法鉴定。
2009年9月,经过讨论和沟通,海南明日香的几位前股东决定在朋友的帮助下委托海南省权威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而海南明日香几位前股东反弹最大的一份日期为2008年5月6日的董事会成员任命书原件(以下简称“2008年任命书”), 以及同日股东大会签署的确认书原件(以下简称“2008年检查材料2确认书”)、海南明日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第二届董事会决议原件(以下简称“2000年检查材料3董事会决议”)。
简而言之,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将2008年张家辉和刘元生介入海南明日香事件后的两份法律文本的签名与2000年公司法律文本的原始签名进行比较。
如果2008年的两份法律文本的签名与2000年的法律文本一致,那么在张家辉和刘元生干预明日香后,这几轮股权转让的法律文本将具有高度的可信度。如果没有欺骗和胁迫,这些法律文本将具有法律效力。
鉴定书未附上实际比对图案。等深线记者花了两周时间在相应的时间点重新制作了公章,然后添加了2009年的公章(记者注:鉴定书未涵盖的时间段),并逐一进行了对比,一目了然地找出了每枚公章的鉴定点。等深线记者程维制图
鉴定结果为:不一致。
不少原股东认为,这意味着张家辉和刘元生在2008年海航明日香股权转让过程中,使用了多枚与2000年公司公章不符的假公章。
鉴定结果显示,样品1、2上盖有宏基建设有限公司、中华建设有限公司、裕乐实业有限公司、建达木业厂、金宇实业有限公司、钟、周忠良、曾建郎、黄的印章,样品3上盖有公章。
此外,海南明日香2002年第一届董事会决议中“吉田新一”的签名与该公司2000年董事会决议中的“不是同一人所写”。
钟对海南明日香的原始公章始于第三阶段的说法不服,认为这可能与、已基本控制海南明日香有关。经过控制,取得了原公章并投入使用。至于其之所以刻新章,可能与规避日后公章鉴定风险有关,可能会因为换了几个公章而扰乱侦查视线。
有关方面认为,和刘两位法学博士最初在海南明日香的股权转让操作中采用了低技术含量的方法刻制了一批假公章和伪造了一批假文本,并在其他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结算了所有股份。后期被原股东强烈反弹后,操作技术升级并使用公证,真假难辨。等深线记者程维制图
台湾省的股东表示,这些印章都是伪造的。
鉴定报告显示,宏基建设有限公司在《2008年考察材料1委任书》和《2008年考察材料2确认书》上加盖的印章清晰,符合考察要求,属于同一印章,与宏基建设有限公司在《2000年考察材料3董事会决议》上加盖的印章不同。
在非电脑雕刻时代,如果你想在方寸之间雕刻两枚相同的印章(上图中印章的边长只有1厘米),字体的多样性(尤其是篆体的N种书写方法,让模仿者防不胜防),笔法的风格化,以及雕刻师在硬木、石头和印章橡胶基底上的方法、刀法和字体风格的差异。等深线记者程维制图
基于上述印章的区分特征,等深线记者详细比对了宏基建设有限公司1993年至2010年在明日香的印章,发现宏基建设有限公司的印章在该公司的工商档案中有三个版本:1993年至2000年,使用了上述鉴定书中的2000版印章;2007年至2009年使用上述鉴定书中的2008年版印章;2009年至2010年,使用了全新简化版的“宏基建设有限公司印章”。
经鉴定,丁龙裕乐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版与金捷实业有限公司2000年版“龙、乐、股、股”和“金、股、股、公”字样的写法、笔画形式和搭配比例存在明显差异,充分体现了不同印章所加盖的印章。
鉴定结论还认为,钟、周忠良、曾剑朗、黄私章中所有文字的笔画形态和匹配比例均存在明显差异。
台湾受访股东认为,2008年张家辉和刘元生主导的海航明日香股权转让中的董事会决议和确认函的公章除日韩股东签名外均被认定为伪造。
这个确认的范围有点广,否定的面积有点大。确认书明确:“经到登记机关现场核对,我在此确认我(我们)在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及登记表上的签名(盖章),并确认是我(我们)的签名(盖章)。"
接受采访的原股东认为,上述证据表明,张家辉和刘元生在三轮股权转让中被抓到公章,所有这些公章都涉及大规模造假。
上图为明日香吉田新一的私人印章和董事长印章。因为原始印章的直径只有1厘米,肉眼很难在短时间内分辨出来。然而,当手机拍照并放大5至10倍时,可以很容易地分辨出差异。在该公司下面的章节中,“代表禁止运动”,在中文中是“主席”的意思。等深线记者程维制图
台湾省的股东否认签署协议并盖章。
记者注意到,上述鉴定文件中,只有一份涉及日韩股东的印章。鉴定书显示,明日香公司2002年3月10日董事会决议中“吉田新一”的签名与该公司2000年董事会决议中“吉田新一”的书写风格、书法水平不同,且“吉田新一”字样的书写风格、书写风格、搭配比例等存在明显差异,充分体现了不同的人。
本次鉴定不涉及日韩股东其他印章的鉴定。
“我们五个台湾省的股东从未参加过2007年和2008年在海南召开的所谓股东会和董事会,也没有与香港华融有限公司签署过任何股权转让协议”8月20日,海南明日香原股东周忠良通过中间人发了一张他多年前在股东会会议纪要上签名的照片,并配文“伪造文件和印章不一致,所以我没有参加。
“2007年到2009年,我和台湾省、日韩股东没去海南岛开过股东大会!特此声明!周忠良。"
8月21日,周忠良通过微信向记者转发了一份声明。他说,你要开,就在台湾省开。怎么能去海南开呢?目前,台湾省的股东正在通过收集台湾省和海南海关的出入境记录,试图在海南明日香的工商档案中证明其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均未参加过股东会和董事会。
“这一切都是张家辉和刘元生伪造的,”台积电的一名前股东表示。
明日香2007-2009年的官印(右图),最大的识别点是“长腿南”,而“南”字的第一个竖排位置过长且不直,是可以快速找到的关键识别点。此外,“南”字凹凸不平且垂直,中间两点相距甚远。属于刻本中的废字,但正是这个废字使其成为这枚假公章的主要鉴定点。等深线记者程维制图
周忠良8月20日告诉等深线记者,自2007年初以来,张家辉和刘元生以胁迫和恐吓的方式欺骗台湾省的原股东,称文昌市政府将收回土地,进行恶意收购,并强行通过伪造的股东会决议,悍然抽走台湾省股东的股份,从而拉开了长达两年的股份争夺战的帷幕。
台湾省的其他股东补充说,应该删除“长达2年”的表述,因为股权之争实际上已经持续了13年。
当时台湾省股东并不知道的一个关键事实是,2007年4月6日,文昌市人民政府已向海南旅游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文国用(2007)第W2200314号)。
这与张家辉和刘元生对明日香原股东“文昌市政府想收回土地”的说法完全相反。
“张家辉和刘元生的基本做法是向有关部门提供伪造的文件,利用官方关系获得股权转让的批准和登记,最后将股权完全转让给自己名下的香港华融有限公司。”明日香的几位台湾省股东在2020年5月的一封举报信中表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到目前为止,“交易收入”的结论是否仍然不可逾越?
(编辑:程浩校对:彭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