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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22:18:44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建筑方针,建设高素质注册建筑师队伍,加强注册建筑师职业执业指导,提高注册建筑师职业道德水平,规范其执业行为,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建筑学会联合制定了《注册建筑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是注册建筑师的自律性文件,现予印发。请跟随它。 ? 1.1编制目的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国注册建筑师队伍,加强对注册建筑师的执业指导,维护注册建筑师的职业声誉,提高注册建筑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行为,增强注册建筑师对社会和公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快注册建筑师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参照国际注册建筑师协会相关章程制定本文件。 1.2编制原则 本文的基本原则如下: 1)倡导职业道德,执行以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为依据的行为准则。 2)以国际标准和通用规则为基础,结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 3)基于职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将倡导的正面引导与惩罚的负面清单相结合。 1.3适用范围 本条适用于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并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注册建筑师,包括取得执业资格并在境外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注册建筑师和在中国大陆从事相关业务的注册建筑师。 1.4其他说明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注册建筑师职业道德和行为监督机构,并对违反本条例的注册建筑师予以公告。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执业资格。 该文件于2022年6月14日颁布。 ? 2.1注册建筑师 注册建筑师是指通过考试、特许和考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通过资格互认取得建筑师资格互认证书,按照有关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本文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随着引用文件的修订和更新, 本文相应内容将同步调整。) 2.2注册建筑师的专业实践 注册建筑师的专业执业范围包括建筑物的城乡规划、设计、建造、扩建、保护和改建等方面的服务,以及城市规划、城市设计、投资决策咨询、建筑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服务成果包括模型、图纸、规范和其他技术文件。 根据国际建筑师协会(UIA)的相关规定,注册建筑师执业的核心服务主要包括: 1)设计咨询服务的项目管理——项目团队管理;进度计划;项目成本控制;业主的批准;政府批准程序;顾问和工程师之间的协调;使用后评估; 2)调查与规划——场地分析;目标和条件的确定;概念规划; 3)施工成本控制——施工成本预算;项目成本评估;施工成本控制; 4)设计-任务和要求的确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文件制作和成果展示; 5)采购-招标选择;处理施工采购流程;协助签订施工合同; 6)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的协调;解释设计意图,审查提交的文件;现场观察、检查和报告;现场发出注册建筑师变更通知和指令; 7)维护和运营规划-物业管理支持;维护计划;使用后评估。 2.3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与职业活动密切相关并符合职业特点要求的道德标准的总和。它不仅是该行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也是该行业对社会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职业道德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能力和职业责任的总称。一般来说,专业活动的相关方面是通过公约和守则来规范的。 2.4行为准则 行为准则是个人、集体或社会必须遵守的约束条件。本文中的行为规范是指人们在职业道德的指导下,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行为要求,是职业道德在职业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根据约束条件的不同,行为准则可以分为倡导性行为准则和限制性行为准则。倡导性行为准则是应该做的,限制性行为准则是不应该做的。根据约束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刚性行为准则(或强制性行为准则)和柔性行为准则(或非强制性行为准则)。 职业道德是指注册建筑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是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规范在执业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每个注册建筑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注册建筑师作为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出来的优秀人才,应不断积累专业实践经验,不断提高基本素质,发扬职业精神,践行职业道德准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以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专业技能为提高社会福利和文化水平、改善城市和建成环境质量作出专业贡献。 3.1注册建筑师的基本素质 注册建筑师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公平守信和职业责任感是其职业的基石,共同构成了注册建筑师的职业素养。注册建筑师还要树立正确的思想品质和道德观念,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使命感、幸福观等。因此,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观念,并能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是注册建筑师的基本素质。 3.2注册建筑师的专业精神 注册建筑师应遵守UIA倡导的建筑师职业精神原则: ①专业能力专长 注册建筑师通过教育、培训和专业实践获得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建筑教育、培训和考试的结果向公众表明注册建筑师具有完成某项专业任务所需的相应职业资格标准。 2)独立自主 注册建筑师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不受任何私利影响。注册建筑师的责任是坚持基于专业知识的专业分析和判断,对建筑艺术和科学的追求以及对当地法律法规的遵守应优先于任何其他动机。 3)公平守信的承诺 注册建筑师在代表业主和社会工作时应具有高度的专业精神,并有责任运用其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为业主服务,并代表业主作出公正和无偏见的判断。 专业责任的问责制 注册建筑师应意识到他们的职责是向业主提供专业意见,并应意识到他们的工作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注册建筑师及其顾问应在其接受过教育和培训的专业和技术领域内承担项目工作。 3.3注册建筑师职业道德标准 注册建筑师的职业道德体现在对社会的责任感、对公共利益的尊重和维护,以及注册建筑师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 2)维护公共利益 3)保持公正性和独立性 注册建筑师的职业道德体现在对专业的不懈追求和对职业素养、专业技能、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注册建筑师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是: 1)提供专业服务 2)提高专业能力 注册建筑师的职业道德体现在实现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以及注册建筑师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合作共赢。 勤奋和奉献 确保诚实和保密 注册建筑师的职业道德体现在对行业权益及其发展的责任和贡献,对同行业人士及其成就的尊重,以及注册建筑师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维护行业权益 2)尊重同行业的同行 3)练习分工合作。 尊重知识产权 5)维护公平竞争 ? 注册建筑师作为建筑领域的专业人士,其职业活动直接关系到社会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健康福祉。注册建筑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标准,规范行为规范。 4.1对社会 遵守法律法规 1)注册建筑师不得以任何方式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但应在执业活动中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不断促进规范和技术标准的优化,科学解决执业活动中的问题。 2)注册建筑师应遵守执业和注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一名注册建筑师被一个省的地方主管部门处罚时,其他省市有权通过相关程序对其实施相应的纪律处罚。 3)注册建筑师不得弄虚作假或故意无视他人权利,不得采用任何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手段或方法来达到某种目的。 维护公共利益 1)注册建筑师作为建筑设计行业的专业人士,应遵守适用、经济、绿色和美观的基本原则,在满足现有法律和技术条件的同时,负责任地为业主和社会提供空间环境的专业解决方案,并周到地考虑其专业活动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2)注册建筑师应保持对多元文化的敏感性和尊重,积极促进文化传承和发展,充分认识和履行其在工程建设和设计活动中的责任,并展示建筑和用户所在地所蕴含的历史和文化。 3)注册建筑师应注重建筑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践行环境友好型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建设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倡导并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设计、施工和运营理念,努力实现绿色健康的建筑和场地环境设计。 4)注册建筑师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发现业主的决定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认为该决定会对社会公共利益和环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应向业主提出建议,反对或拒绝执行业主的决定。当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时,注册建筑师应向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报告有关事项。 4.1.3保持公正性和独立性 1)注册建筑师接受业主的委托,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为业主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勤勉、诚实、公正地为业主利益和社会福利工作,坚持以独立的专业立场和对科学与艺术的不懈追求提供专业服务和公正判断。 2)在设计和施工的全过程中,根据专业知识和艺术修养,协调有关各方,妥善解决各种技术问题,准确判断建筑材料、部品、工序和整个建筑的质量水平和质量。 4.2专业 提供专业服务 1)注册建筑师应通过教育、培训和专业实践获得系统的知识和能力,并通过考试和注册获得专业资格,以确保他们能够胜任业主委托的专业服务。 2)注册建筑师应是建筑设计领域具有专业水平的专家,应自觉尽力为业主和社会提供建筑及建筑整体环境的系统解决方案。 3)注册建筑师应按照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规定的服务程序和成果要求以及技术标准,向业主提供完整有序的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通过有效的内部管理程序进行检查和控制,确保各项服务的专业性、完整性、系统性和高质量。 4)注册建筑师应在其权力范围内的合理期限内,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规定的程序要求尽快完成所有任务。注册建筑师有责任确保项目服务团队的所有专业团队和个人具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并在他们的总体协调下有效运作。 4.2.2提升专业能力 1)注册建筑师在接受专业教育、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后,应在整个职业生涯中继续接受专业教育和培训,自觉学习专业技术,积累实践经验和技能,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追求进步,并带动其他注册建筑师和设计团队共同进步。 2)注册建筑师应努力促进建筑学及其相关学科和行业的交叉融合,加强科技创新和应用创新。 3)注册建筑师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热情,积极参与和推动行业内和行业间的学术交流,与其他优秀的注册建筑师、工程师和相关领域的人员交流学习、分享经验,将先进的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运用于专业实践。 4)注册建筑师应努力推动建筑教育的普及,尽可能满足建筑专业学生参观、实习、培训的要求,并提供认真负责的指导。 5)注册建筑师应努力推动建筑教育、学术研究、职业培训、专业实践等各项标准的进步。 4.3给业主 4.3.1实现合作共赢。 1)注册建筑师应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始终确保委托人的利益优先于注册建筑师自身职业和工作的价值。以实现客户目标和超越客户满意预期为专业目标,统筹兼顾,实现经济、社会、美学和绿色价值最大化,实现合作共赢。 勤奋和敬业 1)注册建筑师应敬业勤勉,为业主提供专业、可行、可靠、原创的专业服务和解决方案,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断优化和完善。 2)注册建筑师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影响工程质量、成本和工期的各种问题。对于任何可能损害业主最终利益的措施和判断,应尽快提出风险预警和改进建议。 3)注册建筑师应只承担其专业能力、技术知识和经验、工作时间和其他客观条件能够胜任的业务,并确保其能够以应有的专业技能、专注和勤奋完成所有任务。对于任何超出其自身能力的工作,他们应通知业主,并诚实客观地推荐其他专业和特殊团队以及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4)注册建筑师不应签署和盖章任何超出其专业职责范围和能力或其监督和控制职责范围但未经其批准的文件或方案。 5)注册建筑师不得让他人借用其注册资格挂名。 4.3.3确保诚实和保密。 1)注册建筑师应当以诚实、公正的原则开展执业活动。应及时向业主说明并主动回避可能有损注册建筑师职业判断、公正性或业主利益的利益,不得利用其他合作关系直接或间接获取利益。 2)注册建筑师应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信守对业主的承诺,保守业主及其项目的秘密和隐私。注册建筑师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应获得业主的同意,这不涉及业主的机密信息。 3)注册建筑师不得直接或间接给予、索取或收取任何非法报酬,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社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监督,维护市场环境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注册建筑师不得对建筑设计企业或个人的资质、能力、经验和业绩作出虚假陈述,不得隐瞒或夸大其专业服务能力及其取得的效果,误导现有或潜在业主。 5)注册建筑师离职时,未经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合伙人许可,不得带走与其工作有关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数据、报告或其他技术资料,无论这些资料是直接负责的还是由本人完成的。 4.4对行业 4.4.1行业权益的维护 1)注册建筑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珍惜和维护注册建筑师行业的荣誉和社会形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2)注册建筑师应当参加全国性和地方性的行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组织的活动,接受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管理,共同维护注册建筑师的社会权益。 3)注册建筑师应积极维护业界的整体利益和专业精神。如有明确证据表明某一注册建筑师存在违反国家和行业有关注册建筑师执业规定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建筑设计行业的整体利益和诚信,其他注册建筑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反映相关情况。 4.4.2尊重同行 1)注册建筑师应努力塑造注册建筑师的群体声誉和整体形象,理解和对待他人在相关执业活动中的贡献,尊重同行,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专业能力。我们不应该恶意中伤或损害其他注册建筑师的威望和声誉。 2)注册建筑师在评论其他注册建筑师及其设计作品时,应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和专业立场,作出公正判断。我们不应该带着偏见或出于经济利益的目的故意诋毁他人及其设计成果。 3)在获得业务时,需要了解是否有其他注册建筑师与本项目有过或正在进行业务往来,及时告知注册建筑师,并确认业主已履行与注册建筑师的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否则不接受业务委托。 4.4.3实行分工合作。 1)注册建筑师应理解和尊重其他注册建筑师、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合伙人的专业贡献,共同创造和谐的合作关系,密切合作,合理分配报酬。 2)为确保良好的分工合作关系,注册建筑师应事先与业务合作伙伴就分工、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并通知业主,并应本着诚实和公平的立场就未决事项进行协商。注册建筑师应在专业服务过程中积极配合,并在不损害各自业务的情况下尽可能为其他注册建筑师提供帮助。 3)注册建筑师在协助业主咨询项目和为项目选择注册建筑师时,应敦促业主采用公平和适当的招标方法和程序,并诚实和客观地推荐有能力的注册建筑师。 4)注册建筑师应为其助理、团队成员(员工)和执业注册建筑师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公平的报酬,以促进其专业发展。 尊重知识产权 1)在整个业务过程中,注册建筑师应尊重所有合作者的劳动、专业知识和技术,努力建立良好的信任和合作关系,并尊重其技术和咨询的版权,为实现建筑目标而共同努力。 2)注册建筑师不得抄袭其他注册建筑师的设计理念和形式。在业主要求的续建项目中,如需使用原注册建筑师的设计相关成果,应获得原注册建筑师的明确授权。 维护公平竞争 1)注册建筑师应自觉维护行业秩序,保护注册建筑师的合法权益,不应为获取业务而采取提供或承诺回扣或恶意压价等非法或不正当竞争方法。 2)注册建筑师应当如实报告其职业资格、经历、成就和水平,不得以欺骗性的虚假陈述或恶意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来争夺业务。 3)注册建筑师不应参与被行业组织宣布为不可接受的设计投标或竞赛。 4)注册建筑师不得为个人或企业的利益向行政管理、项目审批、设计审查等相关人员赠送礼品或支付额外费用,以影响相关机构和人员对当前或潜在项目的判断和决策。 5)注册建筑师应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立场,做出公平公正的职业判断,维护行业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