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复工证明

2024-12-15 11:22:11
第二建筑条例 (一)国家主权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能;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罪与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刑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管等基本税收制度; (七)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和征用; (八)基本民事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和财政、海关、金融、外贸的基本制度; 10 .诉讼和仲裁制度; 其他事项。 总结:国家政治经济事项,个人基本民事刑事和行政强制事项。 宪法至上 上方法优于下方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 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构) 需要裁决的特殊情况(P6) 同一机关制定的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 如果法律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决定。 行政法规之间不一致的,由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的冲突解决 适用的地方性法规,由国务院决定。 适用的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以及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 国务院决定。 (总结:体制内的冲突由自己决定,体制外的冲突避免) 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施工企业的无编制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的建设项目的管理者。 项目拟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建设代理行为的确立(P11-12) 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主体必须自行完成) 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由国务院或者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建设工程一般民事代理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P12)。 张应赔偿施工企业的损失。 建筑企业支付保费后,保险公司可以赔偿损失。 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可以对建筑企业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费,并可以向张某索赔。 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人应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 损失由第三人承担。 代理人应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 物权类型 所有权: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核心) 用益权:占有、使用和收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权益:为债务而生 抵押、质押、留置权 与土地有关的财产权 地产 国有(城市土地)和集体所有(农村和郊区土地、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 建设用地使用权(P17) 占有、使用和收益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可以通过划拨或者划拨的方式进行。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登记时设立。 地役权协议 指为方便使用自己的不动产或提高其效率而根据合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本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自合同生效时成立。 地役权变更:地役权和不动产应同时转让给一个人。 相邻权(法定) 排水、交通、建筑、通风、照明、环境等。 建设项目中的常见债务 建筑合同债务 买卖合同债务: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 侵权债务:噪音和废水污染 特征: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二元性、排他性、地域性和期限性。 专利的 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保护期:发明20年;1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全部从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权 有效期:10年(注意起始时间:批准日期) 延期:12个月+6个月 常见的知识产权类型 商标保护:以下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假冒商品)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卖假货) (三)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制造或销售假冒商标)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OEM) (5)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保证 建筑项目中常用的担保类型 施工投标保证金: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强制性) 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银行或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强制性)。 工程款支付担保:银行保函。 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还应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供担保以偿还发包人的预付款。 抵押财产的范围 建筑物和其他地面附着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只和飞机 运输工具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财产。 注:1、2、3及在建房屋抵押(不动产),登记为有效设立,其余(动产)为有效合同设立,不得对抗任何第三人。 非抵押财产的范围 地产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公益设施。 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的有效性) 抵押权的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人转让已登记的抵押财产,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和受让人,否则转让无效。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抵押权与被担保债权同时存在,不得单独转让。 抵押 概念——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以担保债权实现的担保法律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或者权利优先受偿。 质押的特点是转移占有。 质押对象:动产质押(动产)和权利质押(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股份、股票、知识产权)。 注:无房产证。 留置权(法定担保权益) 存款 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 开工前,发包人应当办理建设工程。 申请人:雇主 被保险人:业主或项目业主;承包商或分包商;技术顾问,包括业主雇佣的建筑师和工程师。 责任范围: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间:从保险项目开工或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到项目验收或项目业主实际占有、使用或验收项目。 无论哪个先来。 保险期间的开始或终止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所列保险的生效日期或终止日期。 2、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责任范围: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间:从保险项目开工或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到项目验收或项目业主实际占有、使用或验收项目。 无论哪个先来。 一般应包括试运行评估期(不超过3个月)。 3.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鼓励施工单位为在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法定非强制、商业保险、非实名制登记)。 建筑企业应当参加职工工伤保险(法定强制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实名制登记)。 第九节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