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是什么样子的

2025-04-17 11:22:11
问:有时备注栏有内容,备注栏盖发票章时容易压字,所以盖在发票中间的空白处。这张发票符合规定吗? 河南税务回答: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令号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号码顺序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打印一份,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加盖发票印章。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指导工作的通知》(税总注〔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第二节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发票基本规定四。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备注栏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其他个人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应当在为其他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因此,根据现行规定和发票票面信息,发票专用章应加盖在销售方(盖章)位置或右下角备注栏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