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必须要有编号吗
2025-09-11 11:22:11
在日常交易中,公司一般需要使用三种印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这三种印章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司必须按规定刻制这三种印章,这三种印章要在工商、公安和开户或预留银行备案。当然,除了这三种印章,公司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刻制其他类型的印章使用,如税票、报关章、内部使用部门章等等。
从公司自己在大多数交易中使用印章的情况来看,公司公章通常被认为是公司中最关键的印章,也是效力级别最高的印章。公司公章的效力大于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大于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
但是,如果仅从法律角度来看,三种公司印章一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即公司印章是什么类型的,这是公司法人意志的一种体现。公司印章能否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印章的载体能否体现公司的意思表示。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存在争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密封误用的两种具体情况。误用印章的一种情况是“公司将只能在公司内部使用的印章对外使用”,比如公司用“人章”“行政章”等签订合同。另一种错用印章的情况是“公司在使用印章的过程中使用的错用印章的种类”,比如公司和客户的账单上的税务章,劳动合同上的财务章等等。无论是公司对外使用内部印章,还是公司使用错误类型的印章,此时加盖的印章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2.电子印章是否有效。《电子签名法》已经认可了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所以可以用来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伪造的印章是否有效。如果对印章的真实性有争议,经有关部门鉴定后,文件上的印章与工商和公安备案的印章不一致,则可以认为该印章已被伪造,正常情况下公司对此不负责。
4.分公司的盖章会涉及总公司。与可以独立承担责任的子公司不同,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因此公司分支机构产生的责任需要由公司承担,分支机构的地位类似于总公司的内设机构。因此,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不仅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在一般情况下对总公司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