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印章

2025-09-28 11:22:11
近日,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带人进入当当网办公区带走47枚公章和财务章,并发布《告全体员工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事件发生后,当当网也回应称: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事情仍在剧烈变化。 公司公章对外代表公司,是公司意志的具体表达。由于种种原因,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公司公章保管和归属的纠纷。如何解决这种纠纷,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公章对外代表公司,是公司意志的具体表达。由于种种原因,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公司公章保管和归属的纠纷。 司法实践对此类纠纷一般归类为“公司执照返还纠纷”。表面上是公章、证照等原始资料的返还,实质上却往往涉及到公司内部治理中股东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一个典型案例吧~案情简介。 龙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大股东为傅某,占股40%,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另外三名股东王某、李某和刘谋各占20%。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并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过半数通过。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连选连任。 2016年2月,龙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王、李、刘一致决议免去傅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王为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原执行董事傅某应办理交接手续(包括公司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与新任执行董事王某取得联系,并配合办理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 后龙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付某返还龙源公司执照,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公司财务账册。付某辩称自己是大股东,有权掌握公司公章等信息;2016年2月,股东会决议无效,已另提起诉讼,本案审理应中止。经查,付某提起的公司决议无效的诉讼,因付某被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已决定驳回。 一审法院支持了龙源的申请。付某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断的理由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2016年2月,龙元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免去傅某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王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傅与王办理了交接手续。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未被法定程序撤销或被认定无效或失效,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傅作为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应执行上述决议。 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王成为龙元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他作为公司法人意思表示机关,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对外有权以公司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对内有权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王某作为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起诉要求付某以公司名义返还公司经营所需的公章、证照及公司财产,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傅某上诉称本案应以2016年2月傅某起诉确认公司决议无效的诉讼结果为依据,但该案已被驳回。傅某的上述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最终,北京一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声明 1.公章的生成 印章历史悠久,一度被视为权力的象征。随着社会的发展,公章的重要性降低,其功能与自然人签名具有基本相同的法律效力。公司如何获得公章?《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应当加盖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印章。 2.公章所有权 从所有权的角度看,公司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公司公章当然属于公司,而不是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私有财产”。在被授予相应权限的前提下,他人可以占有或控制公司的公章。 3.掌管公章 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公章应由谁实际占有和支配。该问题属于公司内部自治范围,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予以明确。实践中,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可能实际控制公章。如果公司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法定代表人可以基于其代表权掌管公司的公章。 4.公章的作用 公章的作用是表达意愿。通常情况下,公司的交易对方可以凭借公章的印章来推断相关内容是公司的意志。但是,公章不是万能的,这种推定是可以推翻的。加盖公章的效力本质上取决于加盖公章的人的权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主要审查承办人在盖章时是否具有代表权或者代理权,以便根据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有关规则确定合同的效力。” 5.公章诉讼 当事人起诉要求返还公章、证照等。,案由为“公司许可证返还纠纷”。原告是公司,被告是无权占有公司的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将相关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列为第三人。一般认为,该类诉讼属于公司侵权案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的法院管辖。 资料来源:中法互联网事务与法商研究。 提交电子邮件:dahehanjingwei@163.com